信件回复:
王再言同志:
《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40号文件规定:“1、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20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 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80元的,按180元调整增加。2、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在职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政工师和高级技师)并于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20元;对在职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政工师和高级技师)并于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00元。”如果你认为退休工资核发有误,请到我局社保处查询。谢谢你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信时间: | 2012-05-10 15: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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