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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杨香 |
写信时间: | 2015-03-13 18:24:26 |
杨香网友: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修水泥路的问题,经我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是根据国家交通部的统一部署,2004年进行摸底调查,2006年4月建立数据库后启动实施的。鉴于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单个项目规模不大,就具体项目而言执行计划变数较大,所以交通部规定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交通部交规划发[2005]405号文件的第12条明确规定: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的地区,其上一年度完工的未安排过车购税补助的项目,已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且符合交通主管部门明确的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可申请纳入年度中央车购税投资补助计划。鉴于中央和省级财政可供资金有限,2004和2005年在制定通畅工程规划时,只规划到建制村村部的公路,不延伸、不循环,且仅限一村一路,其他村组公路不列入规划。
“十一五”规划Y076中家-官滩村部-灵宫岩2.8公里于2006年实施,按国省补助标准已全部兑现补助资金。
您所反映的是通组公路建设,尚未启动,该项目国、省无任何补助政策及实施方案,必须待新的农村公路规划政策出台后,及新政策的有关要求,再确定是否可以实施。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3月30日
回复部门: | 平江县人民政府 |
回信时间: | 2015-03-30 15:34:20 |
满 意 度: | 非常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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