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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管理局:
请问个人购买第二套房(90平米以下)的应缴的费税及标准,个人出售第二套房(90平米以下)应缴的费税及标准。
写 信 人: | 徐斌 |
写信时间: | 2015-08-12 08:24:08 |
徐斌,
你好,
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二手房收费一般标准如下:
应 缴 税 费(计税额由税务部门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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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名称 |
国 家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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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费 |
住宅80元/套 , 非住宅550元/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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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综合服务费 |
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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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
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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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存维修基金 |
电梯房110元/平方;非电梯房60/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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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 |
4% (首套房144平方以上4%,144-90平方2%,90平方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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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节基金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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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及附加 |
5.575%(2年 普通住宅 免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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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手续费 |
住宅6元/平方,非住宅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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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
1% |
营业税,价调,所得税由出售方支付,转让手续费甲乙各半,其他由购买方支付。
资料齐全,缴纳完税费后,一般十五个工作日可出证。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信时间: | 2015-08-13 11:18:44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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