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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写 信 人: | 举报违规黑厂家 |
写信时间: | 2015-12-16 14:31:36 |
市民朋友:
您好!你在市长信箱反映的城陵矶下江陵路河边的黑塑料厂燃烧塑料气味扰民问题我局已收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处访原则,该件已转交楼区分局进行办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楼区监察人员经与您取得联系,并现场核实了解,您反映的是一家从事废塑料回收、拉丝、造粒的加工厂,无任何证照。由于债务问题,该厂已经停止了拉丝造粒生产,目前只回收废旧塑料。我分局监察人员与该厂老板取得联系,要求其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安全教育,严禁燃烧塑料,避免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老板表示一定严格落实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楼区分局监察人员将对此事持续跟进督促,如其整改过程继续其违法行为,请拨打楼区分局值班电话8312369进行投诉举报。
最后,由衷感谢您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欢迎您能继续对我市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监督和举报。
特此回复
回复部门: | 市环保局 |
回信时间: | 2015-12-28 17:13:55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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