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关于劳动合同不续签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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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劳动合同已到期,公司还没给我续签,但我还属于在职状态,并且公司有裁员打算,请问对于这种合同到期不续签裁员的情况该如何赔偿?

写 信 人:李冰净
写信时间:2016-05-11 10:26:08
信件回复:

李冰净:

你好!现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不知道你合同的具体内容,只能根据你描述的情形作些分析。合同到期后如果没有续签,而且你仍在单位提供劳动的情况下,可以视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在到期之日起1个月后主张支付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1年后可以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单位在此期间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待遇不能低于前次合同的约定待遇。当然你个人同意另当别论。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信时间:2016-05-12 08:01:05
满 意 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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