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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先生:
写 信 人: | 风 |
写信时间: | 2016-05-20 11:19:11 |
你好,
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2、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和模式的通告》(岳房告〔2013〕1号),我市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首期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配备电梯的物业110元/平方米,未配备电梯的物业60元/平方米。
3、契税缴纳标准以申请办证时间为准。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信时间: | 2016-05-23 09:24:59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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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
您好!
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局目前正在查阅相关资料。具体的处罚结果我局会在短期内电话告知您。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部门: | 市规划局 |
回信时间: | 2016-06-16 10:52:35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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