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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哥首 |
写信时间: | 2016-06-14 06:06:35 |
区国土分局回复:
您2016年6月14日关于征地拆迁的来信问题已收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现回复如下:
云溪区征地补偿标准依据以下三个补偿文件:2014年8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湘政函[2014]113号文件执行,2013年5月8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岳阳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岳政发[2013]2号文件,2014年11月2 1日《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的通知》岳云政发[2014]10号文件,如若了解征地拆迁政策详细可上网查询,也可以来我局征地拆迁部208室咨询(咨询电话:0730—8417883)。
2016年6月30日
回复部门: | 云溪区 |
回信时间: | 2016-06-30 11:33:24 |
满 意 度: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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