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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小孩读书需要,我想买一套2010年完工的二手电梯房,该房子在2011年前已经办理好了房屋产权证,原房东在当时办证时也已经全额缴纳了住房维修基金,请问我现在购买该房屋的话,还需要缴纳住房维修基金吗,如果需要缴纳,缴纳的依据是什么,需要缴纳多少钱呢???
写 信 人: | 吴非 |
写信时间: | 2016-08-15 08:41:02 |
吴非,
你好,
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根据岳房告【2013】1号《关于调整我市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和模式的通知》,我市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已于2013年4月20日由按房屋成交价的2%或3%调整为按业主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配备了电梯的物业110元/平方米,未配备电梯的物业60元/平方米。
市物业办咨询电话 8758192。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信时间: | 2016-08-17 09:22:23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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