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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刘先生 |
写信时间: | 2016-11-04 10:15:12 |
刘先生:
1、办证过户需提交:先由开发商提交国土、房产总证,办理不动产登记总证,业主凭小区该栋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总证,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发票,产权人身份证件至政务中心一楼或房产大楼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申请。
2、办理费用: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取房屋登记费35元/件(需多印一本权证加收10元)、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的土地交易服务费72元/宗、代地理信息中心收取的土地信息查询费16元/宗。涉及税费等其他费用,请具体咨询相关执收部门。
3、不动产权证办下来后可否用来公积金贷款不是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责范围,请咨询公积金中心。
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信时间: | 2016-11-08 11:15:23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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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收到《市长信箱咨询单》,我科室工作人员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因当事人不清楚购买拆迁安置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得知这情况后,我科室工作人员告知当事人必须要将过户手续办完,不动产登记证出来后,且土地性质必须是国有出让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过我科室工作人员细心讲解,当事人对承办贷款业务部门的工作效率非常满意。
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中心 |
回信时间: | 2016-11-10 11:22:17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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