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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姚坤 |
写信时间: | 2016-11-23 12:57:27 |
你好:
去电姚先生,根据岳阳楼区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的文件规定,取得岳阳楼区户籍的新生儿可于出生当年参保,非楼区户籍的新生儿可参加次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根据该居民小孩的实际情况,建议该居民回原户籍地医保中心咨询参保政策。
特此回复。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回信时间: | 2016-11-28 10:48:58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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