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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竹林 |
写信时间: | 2016-11-24 00:01:00 |
竹林你好!
接到关于“军人妻子能否单独成户”市长信箱后,我区转派给康王乡,先回复如下:来信人系一名现役军人,其妻子是我乡长石桥村人,由于在役户籍已注销,男方无户籍,其妻户口无法迁至男方,想在长石桥村单独成户。收到信访件后乡政府高度重视,令党政办人员与康王乡派出进行了衔接,询问了政策,确是生活工作所需,符合条件的可以分户,分户基本政策规定要满足下列三点之一:(一)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公房租赁契约分户主手续的;(二)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的;(三)无房产证的合法建造房屋,不能进行房产分割,但村、居委会证明分户人员确实在此居住且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的,或者分户主已申请到新的宅基地或建房许可的。其他条件及操作流程建议本人具体询问长石桥村及派出所。
康王乡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日
回复部门: |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回信时间: | 2016-12-02 15:37:36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感谢您的满意评价,如有需要可以继续通过平台咨询相关问题。
回复部门: |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回信时间: | 2016-12-09 14:4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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