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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领导:
您好!本人2016年从别人手中买了一套二手房,就在买卖双方打算办理过户手续之际,谁知又开始实行新的登记政策---不动产登记政策,因该房产只有房产证而无国土证被搁置登记,因此本人也无法获得该房产所有产权。针对此问题,本人也向市长信箱求助过,反应过此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也给予过回复,等待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如今,实行不动产登记已有大半年了,请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吗?未出台相关政策的话,作为一位底层公民,应有的权利又如何得到保障呢?针对一揽子此类老百姓的情况,下一步又如何处理呢?
盼复,谢谢!
写 信 人: | 彭真 |
写信时间: | 2017-02-07 13:29:13 |
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依照政策规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需提供房产证及国土证,才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由于您无法提供国土手续,所以我局无法办理。关于有房产证无国土证的的情况,我们已向市政府提出处理建议,争取6月份出台相关文件,方便于此类情况办理业务。
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信时间: | 2017-02-09 11:25:44 |
满 意 度: | 非常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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