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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陈旭 |
写信时间: | 2017-03-23 07:34:28 |
陈旭: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你缴纳的150元是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而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其目的是: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所以150元是不会以余额形式转存个人账户的。祝工作顺利!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信时间: | 2017-03-23 15:40:16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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