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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徐丰 |
| 写信时间: | 2017-11-01 16:13:39 |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区人社局现回复如下:如徐先生在户口所在地购买医保,如在岳阳住院享受医保报销需要在参保单位办理异地住院报销相关手续。徐先生可以凭房产证或本地工作证明在楼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楼区户口与非楼区户口居民住院报销比例都是相同的。
楼区城乡居民医保没有如当年没有动用情况下可以在指定医院拿药这一政策,楼区城乡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是指在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在社区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进行门诊治疗,享受50%的报销,年度内部超过300元门诊统筹报销上限。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7.11.14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7-11-14 16:16:41 |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您好,收到您的反馈意见后,现回复如下:因为城乡居民医保没有个人账户这一政策,所以不是居民所说根据自身所需任取300元药品。这300元是门诊统筹报销上限,如居民有普通常见疾病,可以在楼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看门诊,门诊费用门槛费10元,报销50%,年度报销上限300元。其他医院不能报销门诊费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7.11.21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7-11-21 08:1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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