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投诉学院路综合提质改造暨岳望高速公路岳阳连接线项目指挥部
来信人: 王梦娇
来信时间: 2018-01-30 15:55:00
内容:

“学院路综合提质改造暨岳望高速公司岳阳连接线项目”施工过程中,因相关施工单位安全意识淡薄,施工方案、施工措施不当,未提前确认地下电缆走向及位置等地下状况,擅自盲目开挖,导致2条10KV电缆沿线电缆井及电缆井盖全部破坏,10KV电缆全部裸露在外,且无任何保护措施,是严重的野蛮施工行为。电力地下管线作为重要的公用设施,相关施工单位的野蛮施工给学院路周围企业和居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从220KV奇家岭变电站至学院路口的10KV电缆共14回,其中至南湖御龙湾、学府新城10KV专线2条;目前资产未移交国网岳阳供电公司,产权属于我公司;特别是至南湖御龙湾小区的10KV电缆与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共用一个变电站出线间隔,如10KV电缆出现故障,引起线路跳闸,南湖御龙湾小区与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将全部停电,属于大事故。

现要求该路段有关施工单位立即停止野蛮施工行为,在开挖施工前必须与我公司联系,按电力施工规范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后才能进行施工;裸露在外的10KV电缆安排专人值守,做好保护措施;已破坏的电缆井及电缆井盖按电力有关规范、标准恢复重建。

施工单位无电力专业的施工方案、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野蛮施工,一旦造成人员触电伤亡安全事故、220KV奇家岭变电站电线路崩网造成市区大面积停电的重大安全事故,我公司概不负责,由贵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我公司按照破坏电力设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向贵单位追责。

已于2017年11月27日向此单位报送过资料,至今仍未作出任何回复,及野蛮施工仍在进行。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回复时间: 2018-02-06 16:42:52
回复内容:

湖南省金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您好!

贵公司的来信已收悉,我们对贵公司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回复如下:

由贵公司承建的学府新城及南湖御龙湾10kv专线2条,从奇家岭变电站至学府新城的专线1100米、至南湖御龙湾的专线350米,目前资产未移交国网岳阳供电公司,产权属于贵公司。

学院路提质改造建设之初,因地下管线位置不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略对至学府新城专线1100米电缆有所损伤,在清表过程中,对电缆检查井也有所损坏,后我单位主动与学府新城开发商协调沟通,项目部已对全线的电缆管沟和检查井进行了必要的恢复和修缮,已修复和排除了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了高压电缆的正常使用。

至南湖御龙湾的10kv专线350米电缆,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高度重视,特别是在安全生产上毫不放松,始终坚持把电力巡线员请至现场后,明确管线后再施工,采取以上有效措施后,并未对至南湖御龙湾专线造成任何损伤,只是有些地段,在施工清表降层过程中部分电缆裸露在外,项目部也采取了保护措施,临时覆盖、贴警示标语等方式,350米专线检查井实际有5个高于路面,需降低标高,有1个需要进行恢复,因前段时间与金辉电力三分公司协商恢复费用问题未达成一致,后经过协商,已经达成基本意见,至御龙湾专线由金辉电力公司自己负责恢复,确保了以上两条10kv的高压电缆安全正常的使用。

感谢您对岳阳公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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