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华容乡镇街道建筑物高度
来信人: 平民之一
来信时间: 2018-03-19 16:55:24
内容:

近期回家乡走亲戚,看到家乡镇里的街道楼房不少,有十层之多。为家乡的变化拍手称快!作为平民的我认为乡镇的楼房应该是越多越高才越好,但听到某朋友说他所建的房子被限制在七层,而同一镇上已有十层楼房早已建成销售了,我百思不得其解,问其何故,他说这有难言之隐。特此向有关部门咨询下,农村乡镇街道建筑高度是否有什么规定?哪些地方有限制?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华容县人民政府(东山镇)
回复时间: 2018-03-27 15:05:50
回复内容:

“民之一平”:

您好!经咨询,乡镇街道建筑物高度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乡镇街道建筑高度控制尚应符合当地集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乡镇街道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

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

1、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集镇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2 、乡镇街道的建筑物,应根据乡镇街道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

3、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4 、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保护规划和有关条例进行。

再次反馈: 回复很详细,非常满意!
反馈时间:2018-03-28 16:42:22
再次回复:

“平民之一”: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关心与支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积极评价。

回复部门:华容县人民政府(东山镇)
回信时间:2018-03-28 20: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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