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社区私自搭建七八平米的窝棚,并养鸡扰民谁来管理下?
来信人: 孙智欣
来信时间: 2018-08-24 08:02:09
内容:

我家楼下一户人从去年开始在小山坡上养殖鸡鸭,本来只有三四只,现在已经发展到了私自搭建窝棚养殖了二十余之家畜,不说平时刮风时带来屎尿气味,半夜公鸡打鸣也严重影响附近一圈居民生活,这窝棚到现在已经扩展到了七八个平方米的大小,还覆盖以树叶遮蔽掩护,社区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力,这私自居民区附近搭建窝棚违规占用土地资源,难道有关部门毫不作为?

根据我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第三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希望有关部门不要再推拖责任,帮助老百姓解决问题,多谢。

附件1:TIM图片20180824075622.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望岳路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 2018-08-31 15:03:59
回复内容:

2018年8月24日,收悉市民孙智欣市民来信后,由望岳路街道栖凤亭社区负责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孙智欣先生所反映的情况,社区安排人员联合城管工作人员在岳建小区对养鸡情况进行了核实,已及时与养鸡户进行了联系,要求限期本周内自行处理,对未整改到位的情况,社区将组织力量集中清理。

特此回复。

 

 

望岳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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