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汨罗神鼎山镇沙溪片区双江口村养猪场污水直排
来信人: 冷冷的心
来信时间: 2018-11-13 21:18:17
内容:

尊敬的环保局长:你好,我是汨罗神鼎山镇沙溪片区双江口村大屋组的社员,我们组上有人开了个养猪场, 一年有几千头猪出栏,已有几年了。养猪的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排镇上的湄江,再同湄江直排汨罗江,现在湄江有水已经是有绿毛了,人根本无法下水,到了夏天更是臭气熏天,没有任何人来管理。污水由一个高山上流下,全村的饮用水的都在下水处,村上已经有水井没有人喝水了。照此下去,以后喝水都成问题了。请环保局的同志督促养猪场做好环保,利国利民,造福百姓!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汨罗市人民政府(市环境保护局)
回复时间: 2018-11-22 09:02:59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收到您在市长信箱反映的猪场污染环境的问题,我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信访内容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汨罗市神鼎山镇双江口村唐飞跃生猪养殖场现有存栏生猪约500头,该养殖场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已配套建设有3个沼气池、1个化粪池等部分环保设施。粪污处理工序为:粪污→沼气池→化粪池→蓄粪池→管道外排。现场检查中发现其蓄粪池未采取硬化措施,养殖场雨污分流不完善,外排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按照环保各项要求及上级对畜禽养殖行业环保信访件办理规定,我局对该养殖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汨环改字(2018)023号,责令其改正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汨环罚告字【2018】136号),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唐飞跃在7日内自行拆除外排废水管道,停止直排向外环境排放废水污染物,消除环境影响,目前该养殖场正在实施拆除管道及整治工作。

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神鼎山镇人民政府将对该场整改工作督促其完善手续,达标排放,也将积极接受群众的监督,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作出贡献。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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