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怎样办理拖拉机的注册登记?
来信人: 李丹阳
来信时间: 2019-05-05 09:12:37
内容:
拖拉机的注册登记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19-05-05 15:18:32
回复内容:

李丹阳:

您好!您咨询关于“怎样办理拖拉机的注册登记”的问题已收悉,现经核实处理后,回复如下:

根据《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第五、六、七、八条规定:初次申领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在申请注册登记前,对拖拉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于经国务院拖拉机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拖拉机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拖拉机机型,其新机在出厂时经检验获得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拖拉机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填写《拖拉机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拖拉机。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确认拖拉机的类型、厂牌型号、颜色、发动机号码、机身(底盘)号码或者挂车架号码、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核对发动机号码和拖拉机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架号码的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注册登记,应当登记下列内容:(一)拖拉机登记编号、拖拉机登记证书编号;(二)拖拉机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与号码、住所地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三)拖拉机的类型、制造厂、品牌、型号、发动机号码、机身(底盘)号码或者挂车架号码、出厂日期、机身颜色;(四)拖拉机的有关技术数据;(五)拖拉机获得方式;(六)拖拉机来历证明的名称、编号或进口拖拉机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七)拖拉机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八)注册登记的日期;(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登记的其他事项。拖拉机登记后,对拖拉机来历证明、出厂合格证明应签注已登记标志,收存来历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一)拖拉机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拖拉机来历证明涂改的,或者拖拉机来历证明记载的拖拉机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三)拖拉机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拖拉机不符的;(四)拖拉机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五)拖拉机属于被盗抢的;(六)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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