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孕妇产前检查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来信人: 耗子
来信时间: 2019-06-03 14:56:52
内容:

我想咨询下,我老婆是事业单位职工,首先孕妇产前检查费用(没住院)是否能报销?比如B超,尿检这些?

第二,听说有产前检查费800可以报销,我上次去平江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说生完再报,但我又听人说生后不能报这800元,现在我老婆都快生了,也没时间去办理,想问生完后能报吗?
第三,想问一下新生儿怎么参加医保,我家宝宝应该是早产,肯定是要进保温箱,所以想咨询下。
谢谢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平江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6-12 11:40:59
回复内容:

耗子先生:

您好!您于今年6月3日通过《市长信箱》咨询“孕妇产前检查费用是否可以报销”的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领导高度重视,现根据上级政策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孕妇产前检查费可以报销;请于宝宝出生后持超过800元的产前检查发票原件、产妇的身份证、银行卡和宝宝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到县医保局申请报销;新生儿请于出生后28天内(含28天)持出生证明和户口簿复印件到县医保局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度12月31日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电话已告知。

感谢您对平江医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

平江县医保局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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