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楼景区文字表述是否合适
来信人: jar
来信时间: 2019-07-17 11:26:49
内容:

岳阳楼景区门前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指示牌,配有四国文字是否合适,如果外国人来游玩,看见“中国公民国内文明公约"内容可不可以认为该公约只约束中国公民,我认为指示牌应该改为“中国国内旅游文明公约”。或者不应该配有外国文字,请相关部门解析。


附件1:1171340933.jpg

附件2:830073307.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文旅广局
回复时间: 2019-07-19 11:22:30
回复内容:

jar先生:

您好!您关于“岳阳楼景区文字表述是否合适”的信件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岳阳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是中央文明办联合国家旅游局于2006年10月02日公布。景区标识标牌要求有四国文字,是国家级5A景区要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祝您生活愉快,万事顺意!

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19年7月19日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