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医保断缴5年是否需要补缴问题
来信人: 陈娜
来信时间: 2019-07-21 11:23:08
内容:

您好!我近五年因带小孩未上班,医保断缴了五年没有交费用,现在上班如果工资给我买社保,我需要补缴之前五年-6年的医保的费用吗(如果补缴的话)费用有多少啊?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19-07-25 17:29:02
回复内容:

陈娜: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联系您,现回复如下:

医保补缴是实行自愿补缴的原则。如您自愿补缴,2019年补缴标准:低档为2208/年,高档为3237.12/年。

感谢您一如既往地支持、理解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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