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棚改征收期间户口迁出咨询
来信人: 中年人
来信时间: 2019-09-23 11:08:50
内容:

您好:

我是中医院后面的待拆迁住户,这边的所以拆迁户都已经签完字半年,就等打款了,拆迁是按照{2014} 113号文件,我想咨询的信息如下:

1:我现在想将户口迁出至长沙,如果最后征收了会不会影响我拿到户口费?

2:从所以人签完字开始到拿到拆迁费有没有时间期限?有的话是多久?如果没有时间期限那10年8年后再给拆迁费是否也合法?

3:如果有时间期限,到期限后没收到拆迁款,那我们的拆迁协议是否可以申请无效?

以上,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枫桥湖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 2019-09-25 10:42:21
回复内容:

关于市长信箱122974的回复

收到市长信箱122974督办单后,工作人员已联系当事人,并就相关政策对其进行解读:

一、  现在可以将户口迁至长沙,并且不会影响拿到户口费,只要在签字前户口属于本地就不会影响。

二、  从签字开始到拿到拆迁费有具体时间,一般时间是3个月。

三、  如果在期限内未拿到拆迁款,建议走司法程序。

以上内容已电话联系当事人告知,当事人表示满意。

枫桥湖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17日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