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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为什么岳阳的二手房的个税是由买方这边出? |
来信人: | 市民甲 |
来信时间: | 2020-01-15 11:06:05 |
内容: | 最近想购置一套二手房,被告知个人所得税也要买方这边出,可我在网上查的都是说个人所得税是由卖方出的,为什么岳阳这边的法规不一样呢? |
回复部门: | 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 | 2020-01-19 16:54:48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因此,个人取得出售不动产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不动产出售方为个人所得税缴纳对象。我市税务部门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法》,无其他文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