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优化公共交通秩序的建议
来信人: 顾易诗
来信时间: 2020-01-20 15:25:45
内容:

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

新年好!

我市老年人搭乘公交车可免费乘车一政策,获得市民的良好反响,但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道德素养方面的问题。

19日,下午两点多,在29路公交车上,多名老年人与司机起争执,发生矛盾,导致车辆短时间的停运。而这类现象,我市公交车上屡见不鲜,但始终没有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公交车坠河事件一时轰动全国,我们应警惕该类情况重演!综上所述,建议如下:

1.对于危害公共安全,或与驾驶员、车辆负责人发生了有可能威胁到其他乘客和司机安全的事件的,公安部门应对嫌疑人从重处罚。

2.危及到公共安全,破坏公共秩序的,公交部门应对其进行“拉入公共搭乘黑名单”处理,对于其不法行为,可以在公交车的宣传电视上进行大范围流动播放,以警告其他无法控制自己,不具备民事能力的公民。

3.对于相关事件的再犯人员,应将其拉入“社会征信系统黑名单”,对于城际交通、城内交通适当放宽,允许其搭乘,但是大巴车、大型交通如飞机、火车等,应当予以限乘,是否限乘应交由检察院或法院审理。

4.对于免费乘车的老年人发生危害公共安全、与车内人员发生冲突矛盾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公交总公司应取消其公交卡年审资格,剥夺其免费乘车权利,情节严重的,公交总公司有权拒绝其搭乘公交车辆。

5.对于倚老卖老、多次劝阻不听,仍要固执己见的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自然人,驾驶员有权将其驱逐公交车,以维护其他乘客安全。

6.在所有公交车广播系统上加入“危害公共安全涉嫌犯罪”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广播,驾驶员有权通过广播系统对其进行劝告。广播劝告也属于第5点的“劝阻”一行为之一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0-02-10 16:00:41
回复内容:

网友:

你好!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全市公安民警除积极参与防控一线的疫情查控、巡逻防控、卡口执勤、联勤值守等系列工作外,对于依法惩治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的违法犯罪活动也相当重视。你在来信中提到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一直在进行严厉打击,同时也希望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支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全市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岳阳市公安局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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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市公交集团
回复时间: 2020-02-14 22:44:09
回复内容:

顾易诗您好:

您的建议已收悉,多次拨打您的电话无人接听,感谢您对公交的关心、支持与理解。对您所提出的优化公共交通秩序的建议中,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公共交通秩序的行为人,我集团无权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违法行为的执法处理。我集团只能从道德素养方面对危害公共安全秩序的行为进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宣传广播,并对本集团的驾驶员进行管理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尽力避免危及公共交通安全的事件发生。涉及法律法规、其他相关政策的问题,则需要政府及相关单位、部门共同制定措施,我集团可以配合实施。

特此回复

岳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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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20-02-17 09:26:20
回复内容:

顾易诗:

您好,来信已转市交通运输局,现就来信内容中涉及我局的建议回复如下:

您来信中提到相关事件的再犯人员,应将其拉入“社会征信系统黑名单”,对于城际交通、城内交通适当放宽,允许其搭乘,但是大巴车、大型交通如飞机、火车等,应当予以限乘的建议,我们和会同市公安部门研究商讨,依法建立黑名单,依法对黑名单人员搭乘客运班线予以限制,同时,配合公安部门对危害公共交通运输的人员依法严厉打击,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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