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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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自来水公司代收垃圾处理费的问题 |
来信人: | 看雪 |
来信时间: | 2020-04-03 11:59:55 |
内容: | 我是八字门邮政小区居民 按发改委文件 岳阳市居民垃圾处理费为每户每月5元 实际执行中 因为本小区原有水表是车库、杂物间、住房单独设表 2019年自来水公司水改按原方案改造 我小区垃圾处理费原收取方案是每吨加0.3元?具体金额不是很清楚 但原3表属于一户是很明确的 现在自来水公司按一表一户收费 也就是说我小区居民每户现在要交3户人家的垃圾处理费 这是什么道理?请有关部门解释。 附件1:1.png |
回复部门: | 市自来水公司 | ||||||||||||||||||||||||||||||||||||||||
回复时间: | 2020-04-14 10:17:16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看雪朋友: 您好!您发布的“关于自来水公司代收垃圾处理费的问题 ”的信件我公司已收悉,现经岳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核实处理后,回复如下: 根据岳发改价商[2016]454号《关于调整主城区阶梯水价比例和自来水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和岳发改价服[2019]25号《关于切实推进全市城乡污水处理收费改革工作的通知》,我市城区市政供水现行水价如下:
经过我公司人员上门核实,用户反映一户人家的车库、杂物间、住房单独设表确有其事。协调后达成一致,用户可将报告提交至我公司城东供水分公司,届时每户只收取5元/月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特此回复 岳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