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个税清缴的相关问题
来信人: 点点沙
来信时间: 2020-04-17 15:40:22
内容:

请问税务部门:

我个税app上显示年度综合收入为11万元的,要补缴个税吗?我在网上看到说年度收入低于12万元的,不需要进行年度个税清缴。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4-20 10:39:56
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19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同时您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不用办理2019年度汇算。如有涉税疑问,欢迎您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谢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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