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建议岳阳公积金学习长沙可以个人缴纳
来信人: 呼啦啦
来信时间: 2020-11-30 21:43:59
内容:

作为岳阳人民,我相信很多人都没有公积金,公民买房贷款压力大,甚至不敢买,建议学习长沙的政策,可以使得个人可以缴纳公积金,让大家都能享受国家政策,公民幸福指数也会升高。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20-12-04 09:30:48
回复内容:

呼啦啦: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条例并未明确个人能够作为主体缴存住房公积金。

2、由于住房公积金具有互助性和保障性功能,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获取贷款的目的非常明确,缴存金额必然远小于可获得的贷款金额,实际使用的还是单位在岗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因此开放个人缴存与本地资金实际使用效率有直接关系。

3、由于住房公积金属地管理的原则,每个地级市地住房公积金政策由本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制定,我中心将搜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向管委会提交个人缴存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12329咨询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解答!

最后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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