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城市户口迁入农村户口
来信人: 哄哄
来信时间: 2021-01-12 20:36:55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本组有于今年下半年从云溪区城市户口迁入农村户口,想问现在有没有政策允许?如果有相应的政策,需要走哪些程序?需不需要本组村民签字才能审核?如果没有相应的政策,还能迁入农村户口是否违法违规!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云溪区(区公安分局)
回复时间: 2021-01-13 16:47:05
回复内容:

“哄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户口迁移的主要依据是2016年实施的《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正常的如夫妻投靠等户口由城市区域迁往农村区域可按要求进行。其它情况的户口“城迁农”一般仅以下两种情形:一是2016年2月3日后将户口由乡村迁往城镇的公民,要求返回办理“乡迁城”时的迁出地落户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迁出地。二是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农村宅基地的所在地。申报迁入登记的,应当提交如下申报材料:迁入公民居民户口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属证书。2020年12月28日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已明确。

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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