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请问岳阳新房契税会按照2020年国家发布的最新契税法实施上涨吗?
来信人: 黎维杰
来信时间: 2021-05-04 12:17:29
内容: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0年)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目前岳阳实行90平契税1% 首套1.5%的政策,请问2021年9月1日后岳阳是按现行政策实行,还是根据国家最新契税法实行?

此政策关系吾等百姓相关之利益,望覆为盼。谢谢领导。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5-12 09:15:26
回复内容:

您好,对您咨询内容中涉及《契税法》实施后契税税率是否会上涨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税率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目前,我省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干规定(湖南省政府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第五条,全省契税税率标准为4%。而来信人提到的首套1%、1.5%的契税税率,实际上是针对首套房及二套房的一种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标准依然是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目前湖南省的契税执行口径和相应标准还在调研阶段,具体政策还未出台,是否延续4%的税率标准暂未明确。

三、来信人关心的首套房1%、1.5%的优惠税率是由《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的。新税法实施后,该项优惠政策是否继续执行,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也暂未明确。但此次契税立法基本坚持了新旧税法税负平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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