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开车礼让行人判定
来信人: 周灿
来信时间: 2021-05-24 21:00:08
内容:

本人开车(车牌号湘F8QP38)通过云梦路洞氮厂路口时,被拍照违章未停车礼让行人。可是看到照片显示我通过斑马线是行人还未到达斑马线位置。请问停车礼让行人的标准?


附件1:微信图片_20210524210403.jpg

附件2:微信图片_20210524210412.jpg

附件3:微信图片_20210524210420.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 2021-05-26 10:54:41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来信后,工作人员立即通过公安交管综合平台调取了您车辆的违章照片及现场视频进行了核实,经核实,该条不礼让行人的违章记录抓拍确实存在问题,证据采集不准确,属于录入错误。因工作的失误给您造成不便,我们深表歉意。现已依据法定程序申请将该条违章记录进行报删处理。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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