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事宜
来信人: 木易
来信时间: 2021-08-29 18:19:22
内容:

各位领导:

五险一金是职工的一项福利,其中这一金住房公积金,让很多暂无这项福利的人听起来都羡慕不已,但现实生活中,真正能用上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又有多少?据悉,岳阳的房价并不低,许多人因此不得不选用商业贷款形式进行购房,明明有公积金却不能使用,那这项福利还等于福利吗?且岳阳商转公的基本条件是需要付清全部房款。据新闻了解,广西地区近期已实现商转公跨行免自筹业务,即办理商转公不再需要贷款人先结清欠款。真正实现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无缝对接,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这无疑是真的在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请问我市何时能有这项造福于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政策,来减轻大家的还贷压力。望各位领导能给予明确答复,在信件中予以公布,也能让更多人知道。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21-09-01 17:18:55
回复内容:

杨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

经核实,广西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南宁城区9家银行开展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跨行免自筹的业务,该业务需银行同意在商贷结清前将抵押物产权权利人增加为公积金中心。开展该项业务的还有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除南宁外其他地州市,以及南宁非城区尚未开展该项业务,且部分城市(如桂林)无商转公业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所以根据业务流程,我中心需确认用于担保的房产抵押落实后才能发放贷款,无权为借款人承担抵押物悬空的风险。

目前岳阳市的商业银行尚不能允许在商贷结清前将抵押物产权权利人变更为第三方,所以南宁城区的做法暂不适用岳阳市。

虽然在湖南省暂无先例,但广西南宁城区的做法具有参考意义,我中心将结合岳阳市实际情况认真研判,在今后的政策拟订中予以考虑。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工作时间拨打12329咨询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解答!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再次反馈: 可以选择公布到网上,让更多人可以看到
反馈时间:2021-09-01 17:48:41
再次回复:

杨先生:

您好!您所反馈的事宜已收悉!

可以关注“岳阳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帮助缴存职工更好地了解岳阳地区住房公积金政策,办事流程。

回复部门:市公积金中心
回信时间:2021-09-02 09: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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