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住房公积金提取咨询
来信人: 卢云韬
来信时间: 2022-06-25 20:11:14
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好 市政府新出台的公积金新政里有关于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我想咨询一下,已经购买房产并办理了贷款的,可以提取剩余公积金吗,如果可以,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22-06-29 15:54:29
回复内容:

卢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事宜现予回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三部委《关于实施政府根据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岳政办发【2022】10号)的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重大调整中的第九条:实施可提可贷政策。该政策是自2022年6月13日起实施。

根据您的信息查询您是在政策实施之前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符合可提可贷政策。

您在我市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根据偿还本中心贷款本息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近6-12期的正常还款本息,该提取可使用微信公众号办理此项业务。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服务!

最后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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