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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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受灾群众的问题 |
来信人: | 魏巍 |
来信时间: | 2012-02-21 14:41:07 |
内容: | 你好,在灾难的2011年6月11日一场大洪水,至很多的人受到了灾难,本人也是其中之一,倒塌房一间
我名唐要南现年五十岁,住平江县虹桥镇,向阳村二十一组,电话号码13534047051.八零年应征入伍,另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八四年复员后务农,
在我受灾后至今没有政府机关人员来过问,作为一名老党员,复退军人受灾者,真是心寒啊!!...............
此致!
敬礼!
201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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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平江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2-03-07 15:58:16 |
回复内容: | 3月6日,我镇收到魏巍向市长信箱反映向阳村21组村民唐要南在2011年6月10日洪灾中倒塌房屋一间无人过问的信件,民政办及时前往调查,调查了解情况如下:唐要南,复退军人,中共党员,住虹桥镇向阳村21组,2011年6月10日我镇发生特大洪灾,损失巨大,全镇倒塌和损坏房屋800多间,基础设施更是遭受严重破坏,损失总额9600万元。在灾情调查中,唐要南向村上反映本户倒房一间,村委会实地察看,是该户建在虹桥河广西岸边的一间泥砖房,曾作为打米房,现废弃未用,是危房,也未住人,损失数额不大,因此,村上未向镇上报告,镇上也不知情,未给予补助。唐要南本人也长年在外务工,类似情况甚多,如需要恢复也只能是生产自救。
特此回复
虹桥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三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