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荣公路麻塘收费站违法建站收费何时取缔
来信人: 刘源
来信时间: 2011-05-13 23:21:37
内容: 岳荣公路是连接岳阳市与岳阳县城关镇容家湾的主干线,全长约22公里。该公路实行双向收费,严重阻碍了岳阳县县域经济发展。   首先,麻塘收费站的设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建设收费公路,一级公路必须达到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而岳荣公路连25公里都不到。为了得到上级批准,申请收费采用了欺诈的办法,将荣新公路(容家湾-新墙,全长约12公里)一并计入公路里程。但是岳阳地区的民众都知道,从岳阳去新墙,完全可以走107国道(免费),而不是绕道容家湾,而且荣新公路是上京珠高速的连接线,是高速公路的配套设施,而不是岳荣公路的延伸。即使按照混淆概念的算法,岳荣公路加上荣新公路,也不到50公里。可以说,麻塘收费站从根本上就是一个非法收费站,是欺瞒上级部门的结果。   岳阳县现届领导班子,应该说是近些年来工作力度最大,工作最富有成效的一届班子。但是,对于全县人民痛心疾首影响全县经济发展的“拦路虎”,却拿不出任何魄力来解决。是不知吗?人大会已提过多次议案,而且领导们也经常往来于这条路上。领导们的车是不收费的,特权部门和单位也是不收费的,那么,底层百姓的疾苦,就没有人关心了么?   如果作为岳阳县最牛县委书记的彭国甫都不能解决这一问题,那么不知道这个非法收费站的问题还会遗留到什么时候,这个问题不解决,书记和领导班子谈不上有魄力发展岳阳县县域经济!彭国甫不能解决的问题恳请上级黄市长解决!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1-05-20 10:00:00
回复内容:

关于市长信箱转发市民来信

《岳荣公路麻塘收费站违法建站收费何时取缔》的回复

刘源同志:

你的《岳荣公路麻塘收费站违法建站收费何时取缔》来信已收悉。对你信中列举的情况,我们回复如下:

关于岳荣新公路麻塘收费站的设置合法性问题。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岳阳岳荣新公路设立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的批复》(湘政办函【2005】84号文)设立。文件具体内容可以从省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根据湘政发【1996】33号《湖南省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平原微丘区一级公路超过20公里以上,可以设立收费站”的规定,岳荣新一级公路符合设站收费条件,可以按程序呈报审批。根据2000年《关于岳荣新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计交【2000】534号)同意施行的,批复明确“同意起点在岳阳市云梦路南端南湖公寓门前,向南经南湖旅游度假区、黄沙湾、麻塘镇、荣家湾,向东至新墙镇十六公里处接京珠高速公路,全长42.08公里的线路走向方案;同意该公路采用国家颁布的平原微丘区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岳荣新公路建设呈报立项在2000年和收费站设置呈报在200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交通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按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原则,我们报批设置收费站完全合法。

关于车辆收费公平性的问题。麻塘收费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九条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以及《湖南省实施〈公路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和《关于岳荣新公路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岳县府阅【2005】50号)文件精神“班线车辆、麻塘镇的车辆,县委、县政府发放了客商优待证的车辆按规定予以优惠”的相关规定严格实施收取车辆通行费。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我们基本上做到了“应征不漏、应免不征”,而且坚持每周五站务会集体调取监控资料和不定期亭查路查,如有发现私放人情车和其他违反收费纪律的行为,一律按照《麻塘收费站征收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同时欢迎随时拨打举报电话0730-7832200。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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