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我们为什么没有2010年的补贴?
来信人: 下岗工
来信时间: 2010-10-11 14:52:25
内容: 黄市长您好! 我们是岳阳楼区所属企业下岗职工,七月份从岳阳晚报上看到一则新闻报道:社保补贴期满 今年可延长一年。 全文如下:持《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人员,2010年元月1日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期限满3年、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今年将延长1年。 此次社会保险缴费和补贴的方式为:养老保险实行同缴同补,即灵活就业人员只缴个人应缴的部分,补贴的部分由财政直接拨付到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实行先缴后补,即灵活就业人员先按标准总额缴费,补贴部分先由财政将经费拨付到银行,然后由银行将补贴金额划入灵活就业人员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存折或存单)上,再由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发放到个人。 此次延长一年补贴期限时间为元月至12月。审批时间为8月1日至10月31日。享受社保补贴未满三年或从未享受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仍可继续按规定享受补贴至三年期满。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自即日起就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报补贴。 我们正好属于这类下岗职工,可是社区却拒收我们楼区企业下岗职工的上报资料,社区只收市属企业下岗职工的资料,他们说楼区的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期限满3年的下岗职工2010年没有补贴。我们不得其解,难道我们不是岳阳市的下岗职工吗?请求政府公平对待每一位下岗职工。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0-10-22 09:04:00
回复内容:

关于市长信箱201010110111756号信件办理

情况的报告

 

市长信箱办:

你办转来岳阳楼区所属企业下岗职工向市长信箱提交的《我们为什么没有2010年的补贴》信访件于20101011日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委派专人到岳阳楼区人事劳动局、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调查了解情况,并与楼区相关部门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于今年7月通过《岳阳晚报》等媒体发布:市本级持《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人员2010年元月1日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期满3年、2010年未实现稳定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对象,可享受延长一年社保补贴政策。岳阳楼区同样适用此政策,由于岳阳楼区目前正在办理的是享受社保补贴未满3年或符合条件但从未享受社保补贴的这部分人员的补贴手续,因此,对符合享受社保补贴延长一年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将统一在2011年收集资料后进行审批。

1015日,岳阳楼区人事劳动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信访人解释了有关延后办理的政策及办理程序,其本人对我们所作的工作表示感谢和理解。

岳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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