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旧〈危〉房改造有何政策?
来信人: 田亮超
来信时间: 2012-08-31 19:32:21
内容: 市长您好!请问旧〈房〉危房改造每户〈间〉国家补多少钱?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12-12-04 09:04:26
回复内容:

一、民政补助: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万元。

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8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5、修缮加固的,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000-5000元。

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的,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1-3类标准执行。
二、农垦危房改造补助:
中央补贴资金每户7500,省配套每户2000元,合计9500元,由当地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打卡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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