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社保流转
来信人: 李小峰
来信时间: 2010-10-16 00:12:37
内容: 我是一名在外打工的农村青年,目前在东莞打工,在当地交纳社保已经10年,因目前在东莞社保不会退还,如果我想回岳阳,我的社保会怎么处理? 以上,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0-10-18 16:08:00
回复内容:     你好!如果你是一名东莞市的参保职工,现在需要去外地工作,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可通过以下手续:1.去东莞市社保局及其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带着参保缴费凭证到你所要转入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3.由所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向东莞市社保局发函,即可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其中,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可通过以下手续:1.流动就业人员如离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2.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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