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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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环境污染 |
来信人: | 李发根 |
来信时间: | 2012-02-24 20:21:48 |
内容: | 市长你好!我们在平江大桥乡江东村下游,想在池塘里养殖,可江东村上游的金矿的污水不时排入河中,我们的水资源是唯一的河流,去年所养鱼己受其害,不知今年能否有这样的人祸发生,老百信确实亏不起,能否派有关部门调查落实,让我们安心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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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平江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2-03-16 17:45:05 |
回复内容: | 李发根网友: 您向市长信箱反映“江东金矿”污染环境一事已由县长信箱办批转至我局,特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平江县黄金开发总公司江东选厂法人代表余方圆,2006年投产。自开工生产起,确实存在一定污染。但近年来该厂通过加大治理力度,废水排放量大大减少。特别是2010年3月,平江县环保局向全县选矿企业下发了《要求全县所有黄金、铅锌选矿企业实行废水循环利用的通知》,江东选厂进一步完善了废水治理设施,建有沉淀池十五只,实行废水循环利用,生产区实行雨污分流,浮选尾砂进入尾矿库。平江县环境监测中心对该选厂废水采样检测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放标准。同时,我局监察大队加大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该选厂现场检查。防止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发生。
特此回复
平江县环境保护局
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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