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门面半年漏水未处理,开发商与物业互相推诿
来信人: 黄恒
来信时间: 2017-02-25 21:41:18
内容:

去年九月底三个门面装修完还未使用,三个门面便开始全部渗水,直到今年这个时候还没有处理完成。整整五个月,墙面,地板,玻璃全部毁坏,五个月未营业,物业一直推诿开发商,并且表示最多修复好漏水,其它的自行处理。营业损失可以忽略,装修损失也需要自行承担,房屋租金物业费等于白费也要自行承担。

开发商 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物业 富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集团,互相推诿,消极处理,在房屋质量问题这么长时间未处理的情况下,物业费照收,房租照样承担。附近有拖不起的租户,只能认栽自行修复处理。

敢问,这样的房屋质量怎么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的?

岳阳市的物业公司真的无部门监管?或者真的是官商一家亲了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房产局
回复时间: 2017-02-27 11:18:46
回复内容:

黄恒,

你好,

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涉及房屋租赁经营纠纷,建议按照双方租赁合同约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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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7-03-07 09:42:41
回复内容:

黄恒: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质安处工作人员与该项目的开发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情况,督促其派专人进行上门查勘,经确认该商铺的屋面及墙体存在渗漏的情况属实。针对该层情况,开发商承诺拿出专项整改和处理方案,并在一定时限内处理到位。质安处将跟踪该质量投诉的后续处理情况,确保相关责任单位履行质量责任,用户的合法诉求要得以保证。

特此回复。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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