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岳阳碧桂园漏水及物业费问题
来信人: 苏女士
来信时间: 2017-10-24 17:12:01
内容:

2014年10月购碧桂园住宅,合同约定2016年9月交房,收到收房通知后发现厨房漏水,工作人员答应整改,第二次去看发现第一次漏水的地方不漏了,又有另一个地方漏水,已附图片,与工作人员沟通,答应整改,之后半年之久没有任何回复,导致一直没有收房,现在去看也不确定还漏不漏水,碧桂园工作人员也不能确定还会不会漏水,如果我们收房,他们还要我们必须补齐合同约定时间后的物业费,因为质量问题延期收房,本来就耽误我们收房,还要我们补交物业费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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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uploadfiles/201710/2017102417010381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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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uploadfiles/201710/20171024170120313.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房产局
回复时间: 2017-10-26 10:17:59
回复内容:

已电话8758192与市民取得联系,告知其物业公司自2016年9月份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后,就有权力收取9月份之后的物业服务费。但业主如在收房时发现房屋存在漏水等质量问题时,房屋整改期内的物业费应当由开发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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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7-11-01 15:35:09
回复内容:

苏女士: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

现将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收到来信后,质安处工作人员立即与你联系,了解详细情况,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后已无渗漏点。10月31日,工作人员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负责人实地检查,尚未发现新的渗水点。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施工单位针对问题部位进行闭水试验。

对于物业费问题,工作人员已将情况通知岳阳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要求立即与你协商处理。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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