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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单位:市住建局
  • 处理状态: 申请通过
  • 时间:2022-01-04 12:37:04
  • 申请单位:市司法局
  • 处理状态: 申请通过
  • 时间:2021-09-16 15:30:42
内容:申请人姚小燕位于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事处湖滨居委会(原名湖滨园艺场一分场)的房屋于2018年4月落入岳阳市2018年第七批次建设用地阿波罗置换土地项目征收拆迁中,后因发现该项目涉嫌违法征收拆迁,于是申请人与湖滨街道办事处发生行政诉讼纠纷。在三年时间里其中有5次向法院起诉湖滨办事处因房屋违法征收行政纠纷案中,湖滨办事处向岳阳市各级人民法院5次庭审中都举证了关于申请人被征收房屋的《被拆迁房屋合法性认定表》和《拆迁房屋丈量登记表》可获知:湖滨办事处认定申请人姚小燕的房屋合法总建筑面积为617.06平米,认定其中一处持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的房屋(实际建筑结构为一梯两户型的楼房)建筑面积为553.87平米,另一无证房屋面积为63.19平米。553.87平米的房屋于2019年6月18日被湖滨办事处强行拆除,后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其强行拆除申请人的房屋行政行为违法。但是另外的63.19平米的房屋实际拆房时间是发生在2017年,拆除该房屋前社区工作人员只是口头告知申请人:政府因需要对城市环境改造,故要求申请人作出牺牲贡献配合政府工作拆除申请人的这63.19平米房屋,且当时对申请人口头承诺以后申请人的房屋如遇国家征收将对申请人的这处63.19平米的房屋进行给予补偿,但实际一直并未对申请人予以任何补偿。当时拆房前在未与申请人办理任何书面手续的情形下在申请人不在家不在现场的情形下迅速急忙就拆除了申请人的这63.19平米的房屋。房屋被拆除后,马上就占用申请人房屋前所有的地坪其中包括这63.19平米的土地修建了供居民休闲健身的器械场地进行公用。现申请人申请公开拆除这63.19平米房屋的具体时间(指具体2017年×月×日)。  
  • 申请单位: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处理状态: 申请通过
  • 时间:2021-12-03 15:12:13
  • 申请单位: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处理状态: 申请通过
  • 时间:2021-11-25 12:51:15
  • 申请单位:岳阳县人民政府
  • 处理状态: 申请通过
  • 时间:2022-01-03 10:40:29
  • 申请单位:市住建局
  • 处理状态: 申请通过
  • 时间:2021-12-17 10:4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