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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单位:岳阳市档案馆
  • 处理状态: 申请通过
  • 时间:2025-04-21 17:01:19
  • 申请单位:岳阳县人民政府
  • 处理状态: 申请通过
  • 时间:2025-03-15 16:24:13
内容:但是政府信息公开告知: 1、29户人员信息征收办在《岳南公开告知(2023)28号》中已经进行了公开; 2、 天灯咀二期在岳南公开告知(2024)20号回复,已公开:T3-113房屋编号《住房安置货币补助人口调查认定表》和《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没有保存,并没有进行公开; 申请人查阅核实为: 1、《岳南公开告知(2023)28号》没有公开上述信息,且被《岳政复决字(2022)90号》驳回,要求街道办公开,申请人现场查阅,街道办也不给查阅,多次口头约好时间过去查阅,街道办最后都以本人不在,不肯公开; 2、岳南公开告知(2024)20号回复:没有保存,并没有进行公开,与被岳阳市政府被驳回的《岳南公开告知(2023)28号》回复一样;《岳政复决字(2022)90号》文件明确驳回过求索街道“没有保存《安置协议》等文件”的说法; 故申请人申请南湖新区管委会书面公开下面信息,不接受现场查阅(实际现场查阅也不给查阅)。 书面公开(提供复印件或者扫描件邮件发送): 1、书面公开上述29户的《住房安置货币补助人口调查认定表》; 2、书面公开上述29户人员补偿安置协议; 3、书面公开天灯咀二期T3-113房屋编号《住房安置货币补助人口调查认定表》和《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另外:求索街道办事处还是敷衍的以没保存理由维持,以及不履行《岳政复决字(2022)90号》决议,本人将直接将《岳政复决字(2022)90号》决议发给曾新良书记,让他亲自处理。他不处理,我直接发王亚丹书记处理!  
  • 申请单位: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处理状态: 申请通过
  • 时间:2025-01-27 11: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