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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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提交材料:

  市级以上(含市级)主要报刊挂失的报纸原件;

  ⑵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身份证复印件;

  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

  2、办理程序:

  受理:省卫生计生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人员按照上述应提交的材料查验申请资料。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受理登记,按要求转入下一程序;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手续不完善的,及时将需要补充的材料、补办手续等全部内容、要求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当面告知申请人理由、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受理岗位责任人:省卫生计生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电话:0731-84812740)。

  (2)发证: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依据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批者,由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补发《医师资格证书》,并转交省卫生计生委政务服务中心,申请人适时到省卫生计生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医师资格证书》。

  对未通过审批者,由省卫生计生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人员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法定为20个工作日)

  4、咨询渠道: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办公室0731-84822201

  5、办公时间及地址:办公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地点:长沙市湘雅路30号省卫生计生委政务大厅10号窗口

  6、乘车路线:9路、109路、115路、116路、348路、807路到湘雅路口站下,2路、128路、405路到湘雅站下

  7、状态查询: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办公室0731-84822201

  六、医师执业注册备案办理

  1、法律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2、办理条件: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备案:  

  (1)调离、退休、退职;  

  (2)被辞退、开除;  

  (3)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提交材料:《医师注册后不在岗人员备案表》

  4、表格下载: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www.hunanwst.gov.cn)—行政许可办理指南—医政管理—医护人员准入专栏

 

  附件下载:

  医师注册后不在岗人员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