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申请颁发证书-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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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书申领
    考生考试合格后,必须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合格考生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点击“证书申领”并登录,按规定如实填写本人相关资料;     
    2、合格考生携带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必须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否则不予受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证明原件(A4纸打印或书写,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由所在单位盖章;学生由学校盖章,无单位申领人由所在地居委会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大学在校学生可用《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证明代替高中毕业证),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现场审核、办理;     
    3、管理机构留存合格考生所在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办理以上业务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2、以上业务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理。委托代办的,除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用A4纸张书写或打印,申明委托原因、事项及期限,双方亲笔签字确认)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人仅限为另一人代办以上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