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变更、延续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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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变更、延续和注销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1)号)

  办理条件:  

  (一)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岗位上工作;

  (三)经所聘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考核合格。 

  (四)无犯罪记录。

  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初始注册申请表、变更注册申请表、延续注册申请表和相应电子文档可由“湖南省房地产信息网 ”下载;

  2、除照片外,提交材料均为一式二份。

  3、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初始注册:

  1、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除表上指定位置贴照片外,另贴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于其中一份申请表的“填表须知”右下角(办理注册证用);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注册所在单位公章),并按要求贴在注册申请表中指定位置;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注册所在单位公章)一份;

  4、在外省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申请注册的,应提交由取得资格所在地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申请初始注册的证明。

  变更注册:

  1、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复印件和注册证书复印件,并按要求贴在注册变更申请表中指定位置; 

  3、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现执业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延续注册:

  1、房地产经纪人续期注册申请表(可在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二张粘贴在续期注册申请表的指定位置,另外一张制作注册证书时使用); 

  4、继续教育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5、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原件。如申请人的注册证书遗失,应在省级以上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将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上交注册受理部门。

  注销注册:

  1、房地产经纪人注销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

  3、证明注销原因的有效文件。

  注销注册申报材料按一式二份提交。 

  重新注册:

  房地产经纪人被注销注册后,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申请材料及份数参见初始注册。

  办事流程:     1 、申请人应登陆“湖南省房地产信息网” 网站或登陆“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 网址:http:// www.agents.org.cn), 下载表格; 

  2 、聘用单位审核有关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上报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

  3 、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对原件和对有关内容进行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再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数量限制:    无

  办理期限:  20( 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