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二级临时建造师在通过考试取得建造师资格后,应及时申请建造师注册,注册前须先注销原二级临时建造师,注销二级临时建造师业务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办理,省厅在收到注销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在规定时限内审批发文办结,材料不齐全的将退回全部材料,省厅审批办结注销注册后方可办理建造师初始注册。
邮寄申请二级临时建造师注销注册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二级临时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注销注册汇总表;
3、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印章;
4、建造师初始注册所在企业与二级临时建造师所在企业一致的,企业出具报告声明此注销注册人员将在原单位申请建造师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所在企业与二级临时建造师所在企业不一致的,应提供原二级临时注册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未提供解聘证明原件的不予受理)。
上述材料均为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材料上另附注销申请人员的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贴一寸彩照两张)、汇总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注册系统发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者应当提交达到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目前暂不需提交);
6、申请初始注册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申请水利水电、公路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汇总表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