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填写《岳阳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 ㈡、申请人及配偶住房情况及收入情况由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核定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者,由所在居委会及办事处审查核定并加盖公章。 ㈢、申请人就住房情况到市房地产档案馆电脑查询确认。 ㈣、市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根据申请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初审合格者按要求在房地产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十天)。 ㈤、公示无异议的申购人即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签发《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㈥、开发建设单位与购买人按定式文本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并到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进行合同鉴证、备案。然后到产权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