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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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小学升入初中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提高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实行划片入学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辖区内县市区划片入学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统筹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具体组织辖区内所有公办初中(含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国家事业单位所办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一)划片原则

1.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生居住地与入学学校相对就近要求划定片区。

2.以学位定区域原则。要以学校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规模确定学校招生范围,使学校学位数能满足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

3.优质资源均衡配置原则。优质公办初中要适当扩大划片范围和招生区域。

4.相对稳定原则。片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应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按划片程序规定进行调整。

(二)划片形式

1.划片分为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两种形式。单校划片是指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多校划片是指对于城市老城区等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的,可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

2.县(市)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划片,也可按照方便学生入学原则根据居住距离等具体情况实行跨乡镇划片。城市区以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划片。

3.优质初中要纳入多校划片范围。

(三)划片程序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划片原则,在充分调查摸底和征求意见后,合理确定划片形式和招生范围,制定划片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民办初中招生

1.民办初中由主管部门核定学校办学规模,年度招生计划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由学校自主确定,不允许超办学规模招生。

2.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初中,实行划片招生。

3.政府未购买服务的民办初中,可以自主招生,招生方案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积极探索学区制办学

(一)县(市)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划分学区,也可以跨乡镇划分学区;城市区原则上以一个或几个招生片区为单位划为一个学区。单校划片学区为单校学区,多校划片学区为多校学区。

(二)同一学区同层次学校要做到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校长和骨干教师统一调配,教师待遇统一标准,紧缺学科教师实行跨校任教,设施设备和运动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共享,以学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鼓励学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成不同形式的学校联盟或办学集团,实现考核、评价、管理一体化。

三、有序确定入学对象

(一)区域内小学当年所有毕业学生均为小学升初中入学对象。

(二)回原籍学校就读学生。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

(三)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地要依据省人民政府《湖南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04]7号)文件精神,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积极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法合理确定本地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划入相应招生片区,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就读。

四、明确招生入学方式

(一)初中招生严格遵循免试入学原则。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单校划片(单校学区)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

多校划片(多校学区)学校,先对有入学意愿的片区内学生进行报名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应通过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升入学校。

随机派位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

(二)特长生招生。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特长生应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特长生招生具体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至2016年,经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地方不再增设该方式。

(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小升初工作要按照我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419号)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小升初工作开始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县域内小升初具体政策,每所初中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办学条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特长生招生信息和录取办法,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

小升初期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公布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学校也要主动公开招生结果等重要信息。

五、规范办理入学手续

(一)规范入学证明

小升初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入学通知书由学校按以下规定发放:

1.单校划片(单校学区)学校招收学区范围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凭学生毕业证和小学生手册发放;

2.多校划片(多校学区)学校招收在学区范围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学生属派位进入的,凭派位证明发放;

3.未在学区范围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学校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读的证明材料发放;

4.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读的证明材料发放。

(二)规范入学办法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规范的入学办法,统一入学时间、明确报到地点、规范入学程序等。

(三)合理调整人数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汇总入学手续办理信息,对实际办理入学手续人数超出或不满计划数的学校,及时进行合理必要调整。

(四)有效加强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小升初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小升初学生登记、随机派位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六、大力推进均衡发展

各地要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按规划完成合格学校建设任务,整体提升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小升初工作夯实基础。各地要将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完善操作办法。

要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特别抓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费师范生和教师特岗计划等多种形式,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激励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政策。积极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努力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区域内逐步实现单校划片招生。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部门责任

小升初工作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监察、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监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划片决策、入学监督、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解决“择校热”问题、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的指导和监管。要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相关考评与当地小升初工作情况挂钩。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围绕具体小升初政策和实施办法,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要总结推广小升初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让各界明确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小升初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建立追责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小升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小升初工作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属单位违规行为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下级相应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分;属民办学校严重违规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招生、取消办学资格等处分;对于违规行为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与职称评定、晋职晋级挂钩,直至追究其他行政责任。

    

                           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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