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统计信息及密级统计资料的公布审核》目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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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湖南省统计局 

事项名称 

统计信息及密级统计资料的公布审核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事项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 

受理机构 

湖南省统计局(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承办) 

决定机构 

湖南省统计局 

办理条件 

   1、拟公布的统计信息及密级统计资料为本部门依法调查取得。 

   2、与国家统计局国家保密局《统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一致。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统计信息和密级统计资料来源证明文件。

   3、拟公布的全省性统计信息和密级统计资料。

   4、公布资料的可行性报告。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局综合研究室受理人员(受理电话:0731-2212549  网址:http://www.hntj.gov.cn)。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本岗位责任人:局综合研究室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提出初审意见,交综合研究室主任复审。

   3、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局综合研究室主任。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标准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局领导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报局领导决定。

   3、时限:1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分管局领导、局长。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初审、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许可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2个工作日。

   四、公告与送达 

   (一)岗位责任人:局综合研究室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在湖南统计信息网上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制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及时将准予公布的决定书发放给申请单位。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定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说明理由。

   (三)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期限 

受理之日起3个月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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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咨询渠道 

http://www.hntj.gov.cn或0731-82212840 

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执行 

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办公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 

 

 

乘车路线 

乘113、146、131路公交车至乔庄,下车后沿五一路西行约100米。 

在线申报 

正在建设中 

状态查询 

http://www.hntj.gov.cn